当储备粮变成了我老婆_分卷阅读_219

  【江哥!你快帮我看看到底是哪里出错了!我怎么都自查不出来!】
  江月辉接收了文档,一目十行地看下去,绝对出色的专业能力让他光凭看就很快找到了错处。
  【第六十七页第十三行。】
  对方很快回复了消息:【哦哦好的我知道了, 谢谢江哥!】
  江月辉面无表情地收了手机,在原地站了三秒后,重新掏出手机打开高德地图——
  这次会议地点在哪儿来着?
  整个会议上江月辉都兴致缺缺昏昏欲睡,很多事儿他都懒得管,对权利斗争也没什么兴趣,只要别人别主动欺负到他头上,一切都好说。
  他坐在林绪清对面,这位年轻的领主和他师父完全不是一个路数,往常顾川总是隐隐有引导会议进程的气场,而林绪清整个人非常收敛,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,想来也是觉得自己资历太浅。
  新来的孔雀领主估计觉得林绪清也像他一样是个新人,几次想要在领地划分上占点便宜——他继承的是钟天露露的领地,和林瑾源负责的经济最繁华的地区相比差远了,林绪清不动声色地化解了孔雀领主的所有挑衅,没给对方任何难堪,沉稳的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。
  顾川这徒弟收的可真不错啊。江月辉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桌子,出神地想:他也是时候收个徒弟了。
  半天睡得有点多,晚上反倒精神了,江月辉没什么睡意,便躺在一颗榕树粗壮的树枝上,两手枕在脑袋底下看星星。
  换了现在这个身份之后他当了将近十年码农,在之前的数十个身份里他种过地,做过生意,当过神棍,还曾经做了好多年的大内护卫。人生百态早已尝尽,越发觉得生活没意思起来。他不知道自己再过多久会厌烦现在的身份,嗯……也许过不了多久,他就会从游戏公司辞职,删除所有联系方式,跑到另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城市,更改自己的样貌和姓名,换一种活法,再一次开始全新的人生。
  不知过了多久,他隐约听到树下传来稀稀疏疏的声音,撑起身子朝下看去。年轻的领主的身影从树林中显现出来,他一手高高举着手机,似乎在检测哪里有信号。
  断断续续的话音飘到江月辉耳朵里:“我这儿信号不太好……我也可想你了,肯定要比你想我想得厉害……那臭小子又偏在你吃饭的时候上厕所?哎呀等我回去好好教训他一顿……”
  江月辉重新躺回去,望着头顶绚烂的群星,话音声渐渐远了,他闭上眼,唇角是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微笑。
  真好啊。
  等开始新生活之后,他要不要也该给自己找个伴?
  星汉灿烂,轻风拂动,江月辉抬手揉了揉鼻梁,翻了个身,闭上眼睛,清冷月光流泻照亮他小半张清秀的脸。无数植物的精灵在丛林中蹦跳,身量高大的男人靠着一棵树坐下,手机屏幕中的光照亮了他额角那道浅浅的疤痕。他两指捏了捏地精半透明的耳朵,抬头仰望那片被繁茂枝叶割成一块一块的星空。
  “你和儿子在那边看到了吗?”他小声道:
  “今晚的星星真的特别亮。”
  【二】
  风过林梢带起沙沙声响,西斜的日光在地上投下一片细碎的斑点,大黑背顶开半掩的院门,蹦跳着冲进去。王招财拎着猎.枪回到小屋时,王进宝已经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睡着了。
  暮色沉沉,少年嘴里还叼着棒棒糖白色的小棍儿,口水润的微张的唇水亮,他一只手搭在额头上,另一只放在小腹,裤子松松挽到膝盖,露出白皙的小腿和赤着的脚。
  王招财抬手擦擦额头上的汗,进了屋,再出来时手上多了条薄毯,他给王进宝盖上,自己坐在门口台阶上,对着累的趴在水井边的黑背招招手。
  他们原本住的村子太过老旧,即将被拆迁,兄弟俩领了拆迁费便搬了出来,王招财在附近找了个护林员的工作,两人住在林间小屋里,除了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巡山之外,生活倒也和之前没什么不同。
  肤色黢黑的男人掏出口袋里的烟盒,叼出一根烟,用火柴点燃,深深吸了一口。黑背脑袋乖巧地搁在他膝盖上,眼睛半眯着,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大狗的后背,抬头眺望山林尽头那轮即将沉入地平线的夕阳。
  “想要回去,你就必须断绝和人间的一切。”
  虚无缥缈的声音从天穹传来,汉白玉铺就的通道两边是熊熊燃着的灯火,下面是看不见底的漆黑深渊。头顶鹿角的少年一步步走向前方烟雾缭绕处的仙门,身侧的双手紧紧握着,用力到掐出血来。
  血滴滴答答落下,在白玉阶梯上留下一串刺眼的鲜红,仙歌隐隐入耳,阶梯尽头他的师尊手持拂尘,正静待他座下的鹿仙重归仙门。
  他一步步向上,悠扬仙乐洗涤着他在红尘中滚了一遭的心,有什么原本浓烈如酒的东西正变得愈来愈淡。近了,近了,他已经能看到师尊脸上淡淡的笑容了——很快他最赏识的小徒弟就要从歧路重归正途了。
  这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正途吗?
  他脸上浮现出一瞬的迷茫,但步伐依旧稳健。震耳欲聋的仙乐声中,他隐约听到了身后传来的狼嚎。
  那是野兽在绝境中爆发出的吼叫,撕心裂肺仿佛泣血,无比熟悉。心底一直以来小心翼翼隐藏的那块柔软猛然一痛,他脚步一顿,身体好似失去控制,无法抑制地回过头去——
  “不——!”
  师尊痛心疾首的吼声犹在耳边,白玉阶梯陡然消失,下一刻他头顶传来无以言表的剧痛,惨叫着坠入了永世的黑暗。
  “啊——!”
  王进宝喘着粗气从梦中醒来,额头上渗出细密的冷汗,他怔怔望着昏暗的天空,一手遮住眼睛,咽了口唾沫,努力平复着呼吸。
  王招财把剩下的烟屁股扔在脚底,正仔仔细细碾去丁点儿火星,听到进宝的叫声,他脸上难得有了些许表情,问道:“怎么了?”
  “没事,梦到了点以前的事情。”王进宝撑起身子,闭了闭眼,嘴里的糖已经化的只剩下一根小棍儿,他把棍儿从甜腻腻的嘴里拿出来,去四处找水喝。
  王招财没说话,他沉默地望着进宝的身影,又叼了根烟在嘴里,看不清眼底情绪。
  王进宝进了屋,端起桌子上的水壶咕嘟咕嘟灌了大半,抹了把嘴瘫坐在椅子上。
  他摸摸自己只剩下不到两寸的左角,轻轻叹了口气。
  这么多年他无数次问自己:后悔吗?
  他一直没敢真正的回答自己。
  少年转过头,看向门口狼妖的背影,正值夏末,男人穿的很少,被汗浸湿的衣裳紧贴在后背,显出健硕的肌肉轮廓,王进宝想起多年前被他背着从漠北走到岭南寻找禄先生的日子,这只被他随手救下的小狼崽子,不知不觉中已经长得这么大了。
  他抻了抻胳膊,走向厨房,思考着今晚要吃什么,唇角上挑出轻微的弧度。
  ——大概是不后悔的吧。
  【三】
  金柠悠悠转醒,躺在床上反应了老大一会儿,才意识到自己在禄先生面前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鹿角当场砸晕了。
  那时的她还不叫金柠,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,不过为了方便起见,我们还是暂且称呼她为金柠。
  她用的依旧是个女童的身子,长长的头发扎成两个圆圆的髻,绑着粉色发带,粉雕玉琢,煞是可爱,然而鲜少有人知道她原本是禄先生身边一块丑的不能再丑的石头。
  天色已经漆黑,金柠揉着发痛的额头,点燃青玉琉璃荷花灯,叫上趴在一旁睡的正沉的小兔子精,走出小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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